近日,北京市人力社保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在线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行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的通知》。在北京市,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一直备受重视,该通知明确了夏季防暑降温费的标准、使用范围和流程等方面。
据介绍,今年北京市将继续执行单位申报、人员自主申请、市级财政分别 F1BM11-28B4350E7FA6D3384B8606FAEA22C06EE0AB1568F8E942F9AFD185A494BE572D ,分三档实行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。其中夏季防暑降温费一档标准为200元人民币,适用于居住环境温度设定在26℃及以上的单位;二档标准为300元人民币,适用于住宿条件差,居住环境温度难以控制的单位;三档标准为400元人民币,适用于需要长时间在野外作业,或特殊工种需要风险津贴补贴的单位。
同时,通知还明确规定,夏季防暑降温费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购买设备、用于招待、福利及奖励等方面。企事业单位需按照实际需求、实际情况严控费用,严格按照防暑降温费标准有序开展工作。